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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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2020年中小学教辅用房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五标段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1890933615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5-25 17:18:31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5-27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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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2020年中小学教辅用房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五标段001 | 01 | 工程-施工 | 374912.1(元) |
公告内容
黄寨镇甘庄村乡村振兴暨乡村建设
示范村项目招标公告
各投标企业:
本招标项目黄寨镇甘庄村乡村振兴暨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黄寨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黄寨镇甘庄村乡村振兴暨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黄寨镇甘庄村。
3.招标控制价:5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合格。
5.建设内容:修建排水渠1.8公里,配套安装篱笆墙1700米。
6.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8.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5月 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6月 30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须具有上岗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1年5月25日17时至2021年5月27日17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结果公示
1.开标时间:本次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18时.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六、代理费用
1.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黄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崇信县黄寨镇街道
联系人:郑攀
联系电话:1809338737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1391953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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